
期刊简介
《生物产业技术》(双月刊)创刊于2007年,是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的大力支持下,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主管,化学工业出版社、中国生物工程学会、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主办的期刊。
《生物产业技术》立足生物产业,关注技术进步,面向生物农业、生物医药、生物制造、生物能源以及生物环保等领域的技术研发、工业生产、市场营销以及经营管理等环节,宣传国家相关产业政策,发布相关技术、生产、市场、产品等信息,帮助企业进行正确的经营管理决策,推动国家生物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,具有较强的技术性、应用性和信息性。
《生物产业技术》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内容和企业经营理念,并结合国内实用技术,是一本既能反映国际生物技术发展水平,又能指导和推动我国生物产业快速发展的崭新读物。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